关于麦盖提县域内草地理论适宜载畜量的公告

关于麦盖提县域内草地理论适宜载畜量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0 16:47 文章来源:麦盖提县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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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保护草原、维护生态安全,实现草资源永续利用,推动草原畜牧业与草原生态保护相协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及《草畜平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核定天然草地适宜载畜量的通知》(新林草字〔2026〕1号)工作安排,麦盖提县林业和草原依据《喀什地区各县市不同草地类型载畜量理论标准》核定了麦盖提县草地适宜载畜量,现将核定结果予以公布。

麦盖提县草地适宜载畜量计算表

各乡镇

草地类

面积(公顷)

单位面积产量(千克/公顷)

利用率

放牧天数

理论载畜量(羊单位)

巴扎结米镇

低地草甸

1879.20

5586

0.25

365

1797.70

希依提墩乡

低地草甸

2320.72

5586

0.25

365

2220.07

央塔克乡

低地草甸

17082.07

5586

0.25

365

16341.27

吐曼塔勒乡

低地草甸

11254.84

5586

0.25

365

10766.75

尕孜库勒乡

低地草甸

3278.67

5586

0.25

365

3136.48

克孜勒阿瓦提乡

低地草甸

10797.13

5586

0.25

365

10328.89

库木库萨尔乡

低地草甸

994.58

5586

0.25

365

951.45

昂格特勒克乡

低地草甸

123.12

5586

0.25

365

117.78

库尔玛乡

低地草甸

4680.00

5586

0.25

365

4477.04

合计

52410.33

5586

0.25

365

50137.43

     

     附件:附件1、关于核定天然草地适宜载畜量的通知(新林草字〔2026〕1号)
           附件2、喀什地区各县市不同草地类型理论载畜量标准

           附件3、麦盖提县 天然草地适宜载畜量核定表

麦盖提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4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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