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麦盖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将启用辖区内1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抓拍设备,对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现将抓拍点位及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具体点位如下:

从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2日为宣传教育期,2026年5月22日起将对公告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望广大驾驶员相互相告,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麦盖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