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规定:《闲置土地认定书》下达后,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闲置土地的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名称、闲置时间等信息;属于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导致土地闲置的,应当同时公开闲置原因,并书面告知有关政府或者政府部门。
一、公示依据
1.《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
2.《闲置土地认定书》文号麦自然闲置认〔2025〕03号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NGT2022-16
二、宗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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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
麦盖提县古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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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
麦盖提县文化路南侧、与众合领秀公园里小区北侧相邻(原客运站旧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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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
7476.53平方米(11.21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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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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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动工日期 |
2022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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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认定文书送达日期 |
2026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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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责任定性 |
政府及相关部门行为导致土地闲置 |
三、闲置具体原因
因拆迁工作滞后以及疫情等情况,影响了企业的开发计划与施工安排,同时造成企业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最终造成了土地未能按时开发利用、处于闲置状态的局面。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在麦盖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示期30日,宗地未完成盘活处置前,公示信息长期公开,处置结案后予以撤下;
2.任何单位、个人对本次闲置认定、公示内容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携带身份证及佐证材料至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结合政府整改完成情况,采取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方式盘活该宗地。
信息公开经办人:姚宝华
麦盖提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