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做好麦盖提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工作,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我县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布点核定情况
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布点原则,确保全县零售店(点)布局合理、安全可控,满足市场需求,核定全县设置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点5家,全面取消临时销售点,禁放区域不予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二、禁止布点区域
1、县政府公告划定的禁燃禁售区域,不布设任何零售点;
2、与居民住宅同一栋建筑物内(上宅下店、前店后宅);
3、地下、半地下建筑;
4、1kV以上高压电力线路下方;
5、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周边;
6、消防车辆无法通达的场所。
三、基本准入条件
1、经营场所面积≥10㎡,实行专店经营;
2、零售场所配备合格消防器材,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3、主要负责人经烟花爆竹安全培训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接受安全知识教育;
4、周边50米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与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距离≥100米;
5、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实名购买制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咨询电话
0998-7842345
特此通告。
麦盖提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