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经县人民政府申报、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复核推荐,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拟对2027年申报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麦盖提县开展自治区级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2日—10月28日。如对评估工作存在异议,请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须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公函;个人反映问题须写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以便核查反馈。
监督电话(兼传真):0991-7606068
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6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