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 | 公积金惠民新政落地 暖心举措惠及千家万户

高质量发展 | 公积金惠民新政落地 暖心举措惠及千家万户

发布日期:2026-10-25 12:08 文章来源:麦盖提县融媒体中心 浏览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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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保障作用,减轻群众住房生活压力,自9月20日起,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自住住房装修提取、物业费提取两项惠民新政正式落地,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麦盖提县管理部积极落实新政要求,以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让缴存职工尽享政策红利。

在麦盖提县行政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前来咨询新政细则、办理住房装修及物业费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群众络绎不绝。两项新政落地后,公积金使用范围从传统购房领域延伸至群众日常住房消费环节,办理更加便捷,深受缴存职工欢迎。

麦盖提县麦盖提镇巴扎结米社区居民茹克亚·买买提说道:“现在公积金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极大减轻了我们的生活负担,实实在在享受到公积金暖心政策带来的便捷服务,真切感受到民生政策的温度与关怀。”

本次新政优化拓展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精准聚焦群众居住刚需。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自有住房装修,缓解家庭装修大额支出带来的经济压力,同时政策明确规范提取标准、申请时限与办理要求,确保业务合规有序开展。

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麦盖提县管理部负责人金泉根介绍道:“喀什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职工及配偶可共同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疆内名下自住住房的装修,提取金额按照1000元/平方米的统一标准、结合房屋实际面积核算。申请人、其配偶及共有产权人仅限对同一套住房各申请一次,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规定最高可提取额10万元。”

除住房装修提取外,新政同步开放物业费公积金提取业务,覆盖范围更广,即便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只要还款正常也可正常申请,有效缓解群众日常物业缴费的资金压力,进一步提升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

“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金额按照每套自住住房支付的实际物业费计算,每套最高不超过2000元。喀什的缴存人每年可对一套疆内名下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物业费,缴存人夫妻双方最多允许对两套自住住房进行提取。缴存人及其配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贴息贷款且还款正常的,也可以提取支付物业费。缴存人在新疆其他地州的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按喀什地区规定标准执行。”金泉根向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解答道。

民生无小事,安居暖民心。目前,两项公积金提取新业务已全面开通。广大缴存职工可携带身份证、银行卡、房产相关证明、婚姻证明等材料,前往麦盖提县行政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咨询办理。此次惠民新政落地实施,进一步完善了住房公积金保障体系,持续释放公积金民生保障效能,切实把民生福利送到群众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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