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01/25

11:17

来源: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暂行)》的通知(新政办函〔2008〕7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08-01-25 11:17 浏览次数: 字体:【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办发〔2007〕182号)的有关要求,为指导和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同时方便公民、法人及社会其他组织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制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暂行)》,经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并修改定稿,现予印发,请在工作中参照执行。


  本规范的实施和修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联系电话:0991-2383226,互联网邮箱:zfxxgk@xinjiang.gov.cn

 

                                                二○○八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务公开 ☆规范 通知


关联稿件:

作者:
【打印本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