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种子)
来源: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9-29 17:38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5年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种子) |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案由) | 行政相对人 名称/姓名 |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和种类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麦农(种子)罚〔2025〕42号 | 麦盖提县佳禾农资店(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经营未按规定备案的种子案 | 麦盖提县佳禾农资店(个体工商户) | 92653127MAE20BYJ6R杨某某 | 2025年7月16日,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在核查“刘某某405亩棉花赔偿事项的信访事件”时发现,麦盖提县佳禾农资店(个体工商户)涉嫌存在销售棉花种子时,未进行种子抽样留样,且无种子备案证情况下销售种子等行为。 2025年7月17日,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2名执法人员对麦盖提县佳禾农资店(个体工商户)进行实地执法检查,通过查看进销存台帐、票据及抽样留样样品。 麦盖提县佳禾农资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票据记录,2025年耕野抗草棉新陆中50棉花种子分别销售给杨某某和刘某某。杨某某购买数量:275KG,购买价格:24元/KG,金额:6600元;刘某某购买数量:800KG,购买价格:28元/KG,金额:22400元。货值金额共计29000元。 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耕野抗草棉新陆中50棉花种子的备案证、抽样留样样品及进销存台帐,麦盖提县佳禾农资店(个体工商户)无法提供。对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包括实地进行勘验,对该店负责人杨素华进行询问,现场拍照及全过程视频记录,以上取证均由该店负责人杨素华进行确认。后与麦盖提县种子质量检测中心核实,确认2024年3月后麦盖提县佳禾农资店(个体工商户)未向麦盖提县种子质量检测中心提交种子备案申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 | 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 2025.9.29 |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11000元)整,15个工作日内交国库 。 |
公开经办人:潘月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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