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盖提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成员及职责
来源:麦盖提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3-08-04 19:36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麦盖提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成员及职责
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成人员
组 长:陈 强(县委书记)
阿迪力·哈斯木(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刘志赋(县委副书记)
杨自然(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胡志刚(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孙黎军(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袁阿龙(县委办公室主任)
李金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鹏辉(县委编办主任、组织部副部长)
尔志毅(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杜会龙(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晓君(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 强(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建华(县商工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翟玉祥(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阿布都沙塔尔·阿布都吾甫(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宇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杨小彬(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蒋和刚(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赖兴雄(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车宏斌(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刘桂庆(县卫健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曾安静(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玉苏甫江·艾合买提(县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局长)
陈玉涛(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志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对侵占、围垦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治理,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组织实施联防联控,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针对辖区内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管护工作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度周期性治理方案,对辖区内河湖长制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河湖常规巡查与专项巡查。
(二)办公室职责: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组织制定河湖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宣传培训,组织开展突出问题整治,拟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通过督导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考核,配合河湖长开展河湖巡查,对同级河湖长交办事项及公众举报投诉事项进行分办、督办,督促相关部门或下一级河湖长及时处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
各级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河湖长联系部门要主动担当,在河湖长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河湖长确定的事项,要主动落实河湖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县委办、政府办:传达上级有关批示精神,统筹河湖保护管理规划,将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乡(镇)场及各成员单位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职责情况;对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宣传、动员。
县纪委:负责监督和检查河湖长制各类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对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或联合检查,对河湖问题多、问题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河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人依规依据处理。
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对河长、湖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对河湖保护治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县委编办:负责对河湖长制有关机构设置进行研究,为健全麦盖提县河湖长制提供机制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综合利用及农村卫生改厕,依法查处破坏渔业资源行为。
县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河湖保护有关重点项目,研究制定河湖保护产业布局和重大政策,开展重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等。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河湖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湖保护治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县水利局: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库养殖污染防治、河湖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县商工局:负责推进绿色创新,指导推广高效节水技术产品装备,鼓励和引导企业应用工业环保、清洁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推动工业节水改造。
县民政局:负责支持和鼓励有关志愿组织发挥河湖保护服务作用。
县司法局:负责河湖管理保护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涉河湖行政执法的监督和协调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河湖范围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河湖治理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确权登记。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县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水功能区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
县住建局: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水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规范化运营管理,确保设施达标运行。
县交通局: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管河道内交通建设项目。
县文旅局:负责推进和监管河湖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协同推进示范河湖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县卫健委:负责饮用水卫生监测、监督。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开展河湖长制公益活动。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开展河湖问题整治联合执法工作。
四、完善务实工作机制
(一)问题交办制度。各级河长巡查河道时要使用河长通APP,巡河轨迹及时上传至自治区综合管理平台,巡河发现的问题上报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问题解决销号后填写印证资料台账报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跨行政区域的协调衔接,下游主动对接上游,协调明确河湖管护任务,工作任务、标准等,综合河湖实际,倡导每位河湖长“多走一公里”,建立联合河湖长,统筹河湖管理保护目标,开展联合巡河、联合保洁、联合治理等,协调落实跨界河湖管理保护措施。
(三)监督制约机制。河湖长巡查工作作为河湖长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河湖长不按规定巡查、巡查过程中敷衍懈怠、未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处理的,一经发现,追责问责情况纳入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
麦盖提县县级河(湖)长、库长名单及职责
一、河(湖)长、库长名单
(一)麦盖提县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
总河(湖)长:陈 强(县委书记)
阿迪力·哈斯木(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河(湖)长:刘志赋(县委副书记)
杨自然(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二)麦盖提县河流河(湖)长、副河(湖)长
1、叶尔羌河
河(湖)长:刘志赋(县委副书记)
2、提孜那甫河
河(湖)长:杨自然(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三)麦盖提县吉仁力玛水库、汉克尔水库库长、副库长
库 长:刘志赋(县委副书记)
副库长:李 强(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二、职责
总河长职责:负责领导麦盖提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副总河长职责: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管理,协调解决河道突出问题,检查督促下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对其履职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库长职责:检查水库重点工程的运行安全,遇到极端天气或特大自然灾害时,掌握水库雨情、水情和工程运行情况。
信息公开经办人:葛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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