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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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盖提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成员及职责

来源:麦盖提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3-08-04 19:36 浏览次数: 字体:【

麦盖提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成员及职责

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成人员

长:  (县委书记)

阿迪力·哈斯木(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刘志赋(县委副书记)

杨自然(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员:胡志刚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兼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孙黎军(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袁阿龙(县委办公室主任)

李金营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鹏辉(县委编办主任、组织部副部长

尔志毅(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杜会龙(县委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张晓君(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强(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建华(县商工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翟玉祥(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阿布都沙塔尔·阿布都吾甫(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宇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杨小彬(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蒋和刚(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赖兴雄(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车宏斌(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刘桂庆(县卫健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曾安静(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玉苏甫江·艾合买提县教育工委委员,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书记、局长

陈玉涛(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志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对侵占、围垦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治理,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组织实施联防联控,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针对辖区内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管护工作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度周期性治理方案,对辖区内河湖长制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河湖常规巡查与专项巡查。

(二)办公室职责: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组织制定河湖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宣传培训,组织开展突出问题整治,拟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通过督导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考核,配合河湖长开展河湖巡查,对同级河湖长交办事项及公众举报投诉事项进行分办、督办,督促相关部门或下一级河湖长及时处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

各级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河湖长联系部门要主动担当,在河湖长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河湖长确定的事项,要主动落实河湖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政府办传达上级有关批示精神,统筹河湖保护管理规划,将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乡(镇)场及各成员单位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职责情况;对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宣传、动员。

县纪委:负责监督和检查河湖长制各类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对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或联合检查,对河湖问题多、问题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河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人依规依据处理。

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对河长、湖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对河湖保护治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县委编办:负责对河湖长制有关机构设置进行研究,为健全麦盖提县河湖长制提供机制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综合利用及农村卫生改厕,依法查处破坏渔业资源行为。

县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河湖保护有关重点项目,研究制定河湖保护产业布局和重大政策,开展重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等。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河湖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湖保护治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县水利局: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库养殖污染防治、河湖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县商工局:负责推进绿色创新,指导推广高效节水技术产品装备,鼓励和引导企业应用工业环保、清洁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推动工业节水改造。

县民政局:负责支持和鼓励有关志愿组织发挥河湖保护服务作用。

县司法局:负责河湖管理保护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涉河湖行政执法的监督和协调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河湖范围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河湖治理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确权登记。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县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水功能区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

县住建局: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水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规范化运营管理,确保设施达标运行。

县交通局: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管河道内交通建设项目。

县文旅局:负责推进和监管河湖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协同推进示范河湖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县卫健委:负责饮用水卫生监测、监督。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开展河湖长制公益活动。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开展河湖问题整治联合执法工作。

四、完善务实工作机制

(一)问题交办制度。各级河长巡查河道时要使用河长通APP,巡河轨迹及时上传至自治区综合管理平台,巡河发现的问题上报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问题解决销号后填写印证资料台账报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跨行政区域的协调衔接,下游主动对接上游,协调明确河湖管护任务,工作任务、标准等,综合河湖实际,倡导每位河湖长“多走一公里”,建立联合河湖长,统筹河湖管理保护目标,开展联合巡河、联合保洁、联合治理等,协调落实跨界河湖管理保护措施。

(三)监督制约机制。河湖长巡查工作作为河湖长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河湖长不按规定巡查、巡查过程中敷衍懈怠、未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处理的,一经发现,追责问责情况纳入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

麦盖提县县级河(湖)长、库长名单及职责

一、河(湖)长、库长名单

(一)麦盖提县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

总河(湖)长:  (县委书记)

阿迪力·哈斯木(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河(湖)长:刘志赋(县委副书记)

杨自然(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二)麦盖提县河流河(湖)长、副河(湖)长

1、叶尔羌河

河(湖)长:刘志赋(县委副书记)

2、提孜那甫河

河(湖)长:杨自然(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三)麦盖提县吉仁力玛水库、汉克尔水库库长、副库长

长:刘志赋(县委副书记)

副库长:  强(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二、职责

总河长职责负责领导麦盖提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副总河长职责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河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巡查保洁、河生态修复和保护管理,协调解决河道突出问题,检查督促下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对其履职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库长职责:检查水库重点工程的运行安全,遇到极端天气或特大自然灾害时,掌握水库雨情、水情和工程运行情况。

信息公开经办人:葛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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