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
来源: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3-20 18:05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4年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动植物,渔政) |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案由) | 行政相对人 名称/姓名 |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和种类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麦农(动监)罚〔2024〕2号 | 阿卜杜米提·巴拉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产品(牛肉)案 | 阿卜杜米提·巴拉提 | 2024年2月5日,麦盖提县克孜勒阿瓦提乡古再勒巴格村1组006号阿卜杜米提·巴拉提家,经营的动物产品(牛肉)86.7千克,货值金额为:86.7*60=5202元(伍仟贰佰零贰元整)人民币,没有经过检疫。经询问当事人阿卜杜米提·巴拉提经营的动物产品(牛肉)未附有动物产品检疫证明,没有动物产品检疫标志,也没有检疫痕迹。进一步检查发现当事人阿卜杜米提·巴拉提于2024年2月4日下午16:00左右在家里宰了一头牛,重量96千克,在未经检疫的条件下已经销售了9.3千克牛肉,每千克60元,共558元,造成的违法所得9.3*60=558元(伍佰伍拾捌元整)人民币。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九条。依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中《畜牧兽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第39处罚 | 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02月26日 | 1.对未经检疫的86.7千克牛肉进行无害化处理。 2.罚款:¥520.2元(伍佰贰拾元贰角)人民币(涉案动物产品货值金额5202元的10%)。 3.已销售牛肉9.3千克,没收违法所得558元(伍佰伍拾捌元整)人民币。 4.15个工作日内交国库 |
信息公开经办人:阿布力肯·苏来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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