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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4/28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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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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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喀什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情况

来源: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 发布日期:2023-04-28 12:56 浏览次数: 字体:【

喀什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积极培育消费新动能,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抓住消费节点,推动消费快速发展。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一季度,喀什地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22亿元,同比增长5.1%,与全疆增速持平。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6.16亿元,同比增长9.5%,高于全疆增速4.2个百分点,相比1-2月加快1个百分点。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乡村增长快于城镇。一季度,地区城镇市场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6%;乡村市场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9.3%。

按消费类型分,餐饮增长快于商品零售。一季度,地区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同比增长8.5%;餐饮收入同比增长28.9%。

二、限额以上商品零售情况

一季度,喀什地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实现商品零售额24.63亿元,同比增长8.5%,高于全疆平均增速3.4个百分点,21类重要商品分类中14类呈现增长态势。

生活类商品增速加快。元旦、春节等“假日经济”及各类促消费政策的有力带动下,吃穿类消费持续稳步增长。一季度,地区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分别增长129.4%、10.0%,中西药品类零售增长40.3%。

升级类消费快速回暖。居民对品质化消费需求逐步增加,一季度,地区限额以上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体育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分别增长26.9%、9.6%、35.0%、49.6%。

大宗类商品增降不一。一季度,石油及制品类、家用电器类商品零售在各类消费复苏及促消政策的带动下持续增长势头,分别增长23.6%、7.6%。而汽车市场仍难以扭转颓势,汽车类零售同比下降7.6%。

三、限额以上餐饮消费情况

今年以来,喀什地区接触型消费摆脱疫情束缚加快回升,住宿餐饮业持续恢复。一季度,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同比增长28.9%,高于全疆平均增速20.5个百分点。相比去年加快2.6个百分点。其中外卖送餐服务收入增长144.7%,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分别增长34.4%、19.8%。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原文链接http://www.kashi.gov.cn/ksdqxzgs/c106693/202304/4d5990e2e47b41feb094cf804ec3a9b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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