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盖提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麦盖提县库特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来源:麦盖提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5-05-08 10:48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经核查,麦盖提县库特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符合注销条件,现予以公告注销。具体信息如下:
一、注销原因
2025年1月17日,我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麦盖提县库特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麦盖提县库特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麦盖提县境内无固定办公场所,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无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我局已于2025年1月27日对麦盖提县库特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至2025年3月14日未整改;我局于2025年3月14日对麦盖提县库特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再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至今未整改。麦盖提县库特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目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三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下同)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理。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撤销原批准的规定,2025年5月7日,经我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注销麦盖提县库特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
三、公告期限及相关事项
1、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公示期,如对注销事项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麦盖提县交通运输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2、证件交回:请相关经营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已注销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车辆道路运输证(正副本)交回至麦盖提县行政服务中心1楼29号交通运输局窗口。逾期未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后续影响:许可证注销后,相关经营者不得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麦盖提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 5月8日
经办人:穆乃外尔·乌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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