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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盖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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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传案例(十)

来源:麦盖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2-27 13:3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案件基本信息

案例:努某侵犯隐私案

案件类型行政处罚案件

办理方式一般程序

处决单位:麦盖提县公安局

二、案例正文

(一)案情简介

2023年5月8日16时05分,某派出所民警接麦盖提县某学校的保卫科艾某的报警电话,其称:有人翻墙进入学校女生宿舍楼。经调查发现,2023年5月7日06时许,违法行为人努某醉酒后为了偷窥学校女生,翻墙进入麦盖提县某学校,从学校4号女生宿舍楼门缝钻入后,分别进入112号、115号女生宿舍,偷窥当时正在宿舍睡觉的女学生。

(二)案例评析

隐私权是属于公民的权利之一,是属于公民人身权利的一种,公民的合法隐私是不容许非法侵犯的。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权利,受我国法律保护。任何偷窥、偷拍他人隐私场所,窃听或者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都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都会给被侵害人造成不同程度的精神伤害。为了有效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惩治不法分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此案中,努某对自己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此案中,违法行为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规定,决定对努某侵犯隐私行为行政拘留十日。

(四)典型案例意义

个人隐私权是公民的重要权利,应当得到保护。从法律角度来说,除法定机构和有关部门经过严格审批的,不允许个人擅自使用专业器材对他人进行跟踪、监视、拍照,不能放到网上传播。生活中的信息、相片、视频等,这些都属于个人的隐私信息,都受法律保护。

信息公开经办人:帕提姑·阿布力米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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