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自治区、地区司法局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统一部署,麦盖提县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本级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评估,维护法制统一。
二、清理对象
本次清理涉及文件:《麦盖提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实施方案》(麦政办规〔2025〕3号)。
三、废止理由
《麦盖提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实施方案》原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上述两部法律于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当日同步废止,原文件条款与新上位法不相适配,不再具备继续实施的法律基础。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负责”的清理原则,拟予以废止。
四、主要影响及后续工作
1. 文件废止后,《麦盖提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实施方案》不再作为麦盖提县声环境管理、行政执法的依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噪声污染防治等行政管理工作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2. 待本次废止程序全部完成后,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麦盖提县分局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法规条款执行。
五、适用范围
麦盖提县县域范围内声环境功能区划、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麦盖提县分局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