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20250604)
来源: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6-04 17:15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5年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农机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20250604) |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案由) | 行政相对人 名称/姓名 |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和种类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 麦农(农机)罚〔2025〕24号 | 克某某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案 | 克某某 | / | 2025年05月13日11时26分,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农业领域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克某某在麦盖提县库尔玛乡萨其喀克村星宇轧花厂前面操作拖拉机进行作业,拖拉机型号为力王-604A,牌照号码为新31-4213S。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了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确认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后,开展执法检查:要求当事人提供拖拉机操作证件,当事人无法提供拖拉机操作证件。同时执法人员在新疆农机监理网站查询显示当事人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件。 | 违反了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依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 | 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05月30日 | 1.罚款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 2.15个工作日内交国库。 |
2 | 麦农(大工机)罚〔2025〕25号 | 努某某驾驶未按照规定检验的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案 | 努某某 | / | 2025年05月13日13时12分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农业领域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努某某在麦盖提县库尔玛乡铁热木买里斯村防洪工程点驾驶大型工程机械(橘黄色轮式装载机)进行作业。大型工程机械牌照号码为新01工-06634,型号为DL503-9C。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了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确认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后,开展执法检查:要求当事人提供大型工程机械行驶证,当事人提供的行驶证检验合格至2024年05月。 | 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 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05月30日 | 1.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整; 2.15个工作日内交国库。 |
3 | 麦农(农机)罚〔2025〕27号 | 艾某某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投入使用案 | 艾某某 | / | 2025年05月20日11时35分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农业领域执法检查时,发现艾某某在麦盖提县尕孜库勒乡库木希买里村(16村)驾驶操作拖拉机进行作业,型号为石拖-200,无牌照。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了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确认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后,开展执法检查:要求当事人提供拖拉机行驶证,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行驶证。同时执法人员在新疆农机监理网站查询显示当事人的拖拉机无登记牌证信息记录。 | 违反了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依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 | 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05月30日 | 1.罚款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 2.15个工作日内交国库。 |
4 | 麦农(农机)罚〔2025〕28号 | 麦某某操作未按照规定检验的拖拉机案 | 麦某某 | / | 2025年05月20日13时15分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农业领域执法检查时,发现麦某某在麦盖提县克孜勒阿瓦提乡亚塔库木村1组驾驶操作拖拉机进行作业,型号为泰山504A,牌照号码为新31-M9079。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了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确认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后,开展执法检查:要求当事人提供拖拉机操作证、行驶证,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的行驶证。同时执法人员在新疆农机监理网站查询显示当事人的行驶证2024年12月以后无检验记录。 | 违反了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 | 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05月30日 | 1.罚款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 2.15个工作日内交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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