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盖提县统计局机构职能
来源:麦盖提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5-11-03 12:19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机关职能:
(一)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依照国家、自治区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各乡(镇、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按照国家、自治区、地区、县人民政府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提供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城乡居民收支、科技、人口、劳动工资、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共享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贯彻落实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管理和指导各部门统计业务工作和统计队伍建设。
(十)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
(十一)收集、整理各部门统计资料,开展对比分析研究。
(十二)负责全县地方调查点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人事、财务、纪检监察、文秘、机要、档案、政务信息、会务组织、退休干部及信息咨询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督办和信访工作;负责撰写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工作;组织编辑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资料信息服务和咨询服务;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做好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查处统计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全县重大统计违法行为;负责全县统计系统统计执法人员的管理。
(二)业务股。组织实施全县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农业生产条件统计、农业经济核算,县域经济统计;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交通运输、科技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各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执行自治区、地区国民经济核算方案,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生产总值;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县投入产出表;综合协调部门统计,加强对部门统计资料的收集、管理。
三、办公地址:麦盖提县文化西路208号新县委大楼6楼
四、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五、联系方式:0998-7841232
六、负责人姓名:周小龙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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