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盖提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召开第54次常务会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27 21:37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6年5月26日,县委副书记、县长艾力克木·司拉音同志在政府7楼会议室,主持召开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提交的议题。现将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理论学习(第一议题)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摘编》
会议指出,积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升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水平和基础公共服务、产业配套功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发挥县城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城市规划和执行上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加快城市数字化转型,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面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预案、精准管控、快速反应,有效处置各类事态,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为引领,锚定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聚力创新促产城融合、美丽优化人居环境、韧性筑牢安全底线、文明厚植城市底蕴、智慧赋能精细治理,稳步打造宜居宜业、群众满意的现代化文明城市。
二、政策法规学习(会前学法)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概述》
会议指出,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公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我国首部生态环境领域统一法典,这部共5编、1242条的法典,彻底终结了以往生态环境立法“分散作战”的格局,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筑牢了法治根基。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法治理的里程碑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政治和行动自觉;吃透核心要义,精准把握法典制度体系,聚焦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五大篇章,重点掌握标准监测、环评管控、应急应对、公众参与等核心制度,吃透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严格追责等刚性要求,做到懂法、用法、守法。
三、研究议题
(一)研究县住建局提交的《麦盖提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内涵式发展为主线、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核心理念,准确把握麦盖提城市特点,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特色文旅产业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兵地融合、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发展,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打造具有麦盖提特色的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结合县域实际,制定《麦盖提县城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麦盖提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由县住建局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二)研究县发展改革委提交的《麦盖提县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县域发展、治理与服务现实需求,坚持“两个统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大数据驱动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数据共享为关键,运用5G、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统筹推进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应用通,高标准建设数字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全面建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上接自治区、地区、下联乡、村的县级数字政府体系,制定《麦盖提县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发展改革委提交的《麦盖提县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请县发展改革委修改完善后由县人民政府印发执行。
(三)研究县发展改革委提交的《麦盖提县推进“人工智能+”行动2026年度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发〔2025〕1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工作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新政发〔2025〕68号)精神,紧扣县委关于加快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工作部署要求,立足我县棉花、红枣、文旅、农副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与社会治理实际,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制定《麦盖提县“人工智能+”2026年度工作要点》。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发展改革委提交的《麦盖提县推进“人工智能+”行动2026年度工作要点》,请发展改革委修改完善后由县人民政府印发至各相关单位。
(四)研究县发展改革委提交的《麦盖提县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工作方案(2026—2028年)》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工作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新政发〔2025〕68号)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机遇,立足麦盖提县区位优势、新能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基层治理实际,以“筑基赋能、场景落地、产业提质、治理增效、民生普惠”为主线,全面推进人工智能与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民生服务、对外开放深度融合,培育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增长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麦盖提县“人工智能+”行动工作方案(2026—2028年)》。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发展改革委提交的《麦盖提县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工作方案(2026—2028年)》,请发展改革委修改完善后由县人民政府印发至各相关单位。
(五)研究县发展改革委提交的《麦盖提县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6—2030年)》
会议指出,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动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地区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及培育新质生产力的相关要求,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统筹推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到2030年,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政务云数字基础底座更加夯实,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数字经济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数据资源化、要素化、价值化体系进一步深化,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牢固树立,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制定《麦盖提县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6—2030年)》。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发展改革委提交的《麦盖提县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6—2030年)》,请发展改革委修改完善后由县人民政府印发至各相关单位。
(六)研究县国资委提交的《麦盖提县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会议指出,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办发〔2025〕22号)文件精神及喀什地区深化改革工作任务安排,麦盖提县作为喀什地区国有企业薪酬改革试点,县国资委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麦盖提县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县国资委提交的《麦盖提县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由县国资委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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