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20261014)
来源: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6-10-14 13:15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2026年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20261014) | ||||||||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案由) | 行政相对人 名称/姓名 |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和种类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 1 | 麦农(大工机)罚〔2026〕63号 | 依某某未取得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驾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案 | 依某某 | / | 2026年09月07日13时18分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开展农业领域执法检查时,收到克孜勒阿瓦提乡副乡长的有关当事人依某某在麦盖提县克孜勒阿瓦提乡英阿瓦提村1组,操作黄色装载机进行操作开荒地作业的举报线素电话,执法人员立刻赶到现场,车目前未落户型号为DL503。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了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确认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后,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大型工程机械操作证,当事人无法提供大型工程机械操作证,同时执法人员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管平台查询显示当事人未取得大型机械设备操作证件。执法人员于2026年09月07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整改办理牌照。 | 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3日 |
1.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整; 2.15个工作日内交国库。 |
| 2 | 麦农(大工机)罚〔2026〕64号 | 艾某某未取得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驾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案 | 艾某某 | / | 2026年09月09日16时16分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开展农业领域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艾某某在麦盖提县英塔克乡2村2组驾驶大型工程机械(黄色装载机)进行装棉花作业,牌照号码为新31工17585,型号为山字徐工75。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了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确认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后,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大型工程机械操作证,当事人无法提供大型工程机械操作证,同时执法人员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管平台查询显示当事人未取得大型机械设备操作证件。 | 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八条。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4日 |
1.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整; 2.15个工作日内交国库。 |
| 3 | 麦农(农机)罚〔2026〕62号 | 努某某操作未按照规定检验的拖拉机案 | 努某某 | 2026年7月28日13时53分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农业领域执法检查时,发现努某某在麦盖提县库尔玛乡铁热木买里村4组驾驶拖拉机进行运化肥作业。,拖拉机牌照号码为新31D4979,型号为东方红-350。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了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确认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后,开展执法检查:要求当事人提供拖拉机行驶证,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行驶证。同时执法人员在新疆农机监理网站查询显示当事人的行驶证2020年03月30日以后无检验记录。 | 违反了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 | 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09日 |
1.罚款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 2.15个工作日内交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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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麦农(农机)罚〔2026〕65号 | 吐某某未取得拖拉机驾驶证而驾驶拖拉机案 | 吐某某 | 2026年09月10日19时45分,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农业领域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吐某某在新疆麦盖提县巴扎结米镇波斯喀木村3组驾驶拖拉机运行,拖拉机牌照号码为新31N3220,型号为DF504,机身为红色。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了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确认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后,开展执法检查:要求当事人提供拖拉机驾驶证,当事人无法提供拖拉机驾驶证。同时执法人员在新疆农机监理网站查询显示当事人未取得拖拉机驾驶证。 | 违反了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依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 | 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09日 |
1.罚款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 2.15个工作日内交国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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