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农资类第三批)
来源: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6-10-14 13:14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2026年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公示表(农资类第三批) | ||||||||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案由) | 行政相对人 名称/姓名 |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和种类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 1 | 麦农(农药)罚〔2026〕56号 | 麦盖提县畅玮农资店(个体工商户)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 麦盖提县畅玮农资店(个体工商户) | 92653127MA7ACDTUX8艾某某 | 2026年7月14日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联合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执法支队,到麦盖提县库木库萨尔乡夏普鲁克村3组90号麦盖提县畅玮农资店开展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向该农资店负责人艾某某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来意、确认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后,当事人无异议后进行执法检查。 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院内房间及外侧区域存放有双氟·滴辛酯、草甘膦异丙胺盐、二甲戊灵、高效氟氯氰菊酯、敌草快、阿维菌素、啶虫脒、高效氟吡甲禾灵、甲哌鎓、石硫合剂等各类农药产品,并现场固定检查点位坐标、物品摆放位置、产品登记信息、生产信息及库存数量。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当事人艾某某出示农药经营许可证,当事人无法提供。 经询问当事人查实:艾某某已从事农资经营9年,虽参加过农药从业人员业务培训,但一直未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存在无证经营农药行为。 |
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三条。 | 麦盖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10日 |
1. 没收违法所得570元(伍佰柒拾元); 2. 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高效氟氯氰菊酯12瓶、甲哌鎓84瓶; 3. 罚款5000元(伍仟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5570元(伍仟伍佰柒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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