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三期)
来源: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6-01 13:33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布2026年第三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涉及1家食品经营店,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 麦盖提县鲜滋鲜面店销售的“精炼棉籽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6年1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招商“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对你店经营销售的“棉籽油”(规格型号3L/桶、生产日期2025年9月25日,生产者名称:麦盖提县飘香油脂有限公司,保质期:18个月,样品数量2桶)进行抽检。2026年3月5日由新疆质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NO:2026X-J-SP01834的检验报告,经抽检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T1537-2019《棉籽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过氧化值,计量单位:g/100g标准指标:≤0.16,实测值:0.23,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依据GB5009.227-2023(第一法))。
经查实,麦盖提县鲜滋鲜面店于2010年10月26日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2021年6月22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店销售的棉籽油是2025年12月7日从麦盖提县艾山江马木提粮油批发部购进的,购进了20桶,购进价22元/桶,销售价25元/桶,其中销售12桶,抽检2桶,执法人员扣押6桶,扣押货值金额6*25=150元,违法所得14*25=350元,法人表示进货时未索要进货票据,未索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事实成立。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进行行政处罚
。
(三)原因排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整改情况
麦盖提县鲜滋鲜面店经营销售的不合格“精炼棉籽油”产生原因是:索证索票落实不到位、成品存放环境温度偏高、通风较差等。采取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索证索票管理制度,做好源头管控。二是严格储存温度,做到阴凉、干燥、避光、通风存放。
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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